(一)宣傳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物業管理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規;開展行業調查研究,積極向政府部門反映行業、會員訴求,提出行業發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,在政府和企業之間起橋梁紐帶作用;
(二)開展行業調查研究,積極參與相關法律法規、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的研究和制定,參與制訂修訂行業規范標準和行業發展規劃;接受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的委托,開展調查研究和課題攻關;
(三)圍繞規范市場秩序,建立健全各項自律性管理制度,推動行業誠信建設,規范會員行為,協調會員關系,助推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的形成;
(四)組織人才、技術、管理、法規等培訓,幫助行業從業人員提高素質、會員企業增強創新能力、改善經營管理;
(五)受政府委托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交易會、展覽會等,為企業開拓市場創造條件;
(六)建立行業專家人才庫,組織專家學者參加政府決策的前期調研、論證工作。組織開展學術交流,搜集、整理本行業最新動態和研究成果;
(七)建設行業對外交流服務平臺,開展區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,聯系相關組織,指導、規范和監督會員企業的對外交往活動;
(八)編輯、出版反映研究成果、傳播物業管理相關信息的刊物或資料;
(九)與本會宗旨相關的和政府、會員、各有關部門委托的其它工作。
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,依法經批準后開展。